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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2-09 09:49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张红成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新要求,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更加过硬的政治担当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更加积极的作为参与社会治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锤炼过硬队伍,为我市实现“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目标,奋力创造兴化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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