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盛卫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兴化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兴化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23679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70280万元。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