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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27 15:50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1年1月14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张红成检察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结和2021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担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速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全方位提升检察贡献度,为谱写繁荣繁华梦水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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