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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27 15:52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1年1月14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张伟院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20年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结和2021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担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全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忠实履行新时代司法审判的职责使命,为谱写繁荣繁华梦水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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