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主渠道,乡镇人大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组成人员最多、离广大人民群众最近、最了解并最能反映民意的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近7万个乡镇的数百万人大代表与9亿多农民有着天然的、直接的、经常性的联系。可以说,乡镇人大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广泛、最深入、最真实的主渠道。加强乡镇人大的建设,就可以为党和国家广开“言路”,吸取人民的集体智慧,对于保证国家活动的正确方向具有真实可靠的检验作用。
一、乡镇人大代表激励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共中央2015年6月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了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了代表工作活力、提高了人大工作水平。尽管我国在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索,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忽略了“以人为本”的激励理念。乡镇人大代表大部分都是镇村干部或者一线农民工,可以说“衣、食”一般有保障,可“住、行”是个难题,除了整天为生活操心外,还要应付上面各级领导交代的工作,个人的需求显然与市级以上的代表不同。二是忽视了物质激励作用,且精神激励流于形式。乡镇人大组织人代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时,经费严重不足,误工补贴也发放不到位,影响了农村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对一线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不多,每年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时也更倾向于有职务的人员,比如乡镇干部、村干部等,普通代表的履职热情没有被点燃。三是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理论上所有代表都应接受本选区选民的考核,但由于选民对人大工作认识浅,多数选民不愿意也没有机会、平台参与考核,同时考核的结果也没有被很好的利用,造成考核流于形式。四是培训设置不够科学。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了代表培训的内容及组织方式,但在设置上没有体现层级,且日常培训主要以乡镇一级层面组织的培训较多,以传统讲授教学为主,培训质量评估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网络培训方面,对培训质量评估工作不够重视,培训结果内容评估不够合理,评估指标评估工作够科学,不利于改进培训工作等。
二、健全乡镇人大代表激励机制的对策及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激励理念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的行为都是出于一定的动机,而动机又来自于人的需要(马斯洛将其分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感情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乡镇人大代表来源于群众,他们同样有作为普通人的基本需要,同样渴望需要的满足。如果各级人大组织能给予代表实实在在的关心,无疑会进一步挖掘其蕴藏的潜力。一是政治上要多关心。对代表中的积极分子,要视情向相关单位和有关组织提出使用建议;对人大机关中年轻优秀的专职干部,要向组织积极推荐到更能体现其价值的岗位任职,真正使有作为者有地位,有实绩者有奔头。二是物质上要多关心。常言道:“有钱难买金点子”。对好的意见建议要实行经济奖励,尤其对建言立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特殊贡献的代表要给予特殊奖励。同时对生活困难或家遇不测的代表要尽力排忧解难,感受组织的温暖。三是事业上要多关心。绝大多数代表身处基层一线,在工作推进和事业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作为各级人大组织要尽力扶持。要为从事实体经济的代表给予信息、政策、法律、融资等方面的服务等等。总之要发挥人大机关的协调优势和代表之中的资源优势,为代表多做雪里送炭的实事,多做锦上添花的好事。
(二)完善精神激励机制
加强对一线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报道,展示代表个性魅力,使其在感受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提升的同时,迸发出为社会服务的激情。一是要着力增强代表的“荣誉感”。代表热爱、热心人大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受荣誉感驱使,强烈的荣誉感会催生强烈的责任感。激发代表的荣誉感,在教育引导时要讲清道理,即要讲清人大代表占地区人口之比可谓凤毛麟角,应明其精贵;要讲清凡能成为代表的均有所长,应明其优势;要讲清代表是通过依法选举产生的,应明其不易;要讲清代表身份特殊,应明其权力;要讲清通过全体代表共同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不可低估,应明其价值。二是要着力增强代表的“责任感”。要让代表认识到,当上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既承担着政治责任,也担当着社会道义;既要成为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又要成为社会和谐的促进者;既要会谋事献智当高参,又要能敢于建言讲真话。既然组织上搭建这样一个政治舞台,理应扮好角色唱好戏,尽心尽力尽好责。三是要着力增强代表的“成就感”。要对代表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即时激励,那怕是取得点滴成绩。比如,可运用其所撰写的意见建议通过办理带来的发展变化或民生改善的实例,让他们看到所做工作在面上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体会到组织的肯定和认同,使这种成就感转化为再接再厉做好工作的新动力。
(三)设置合理的考核制度
考核是力促代表履职担责的手段,也是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良策,可以提高人大工作的绩效。因此,作为“压担施责”式的考核激励,提出有关刚性化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为此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围绕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人大代表队伍的要求,在撰写调研材料、反映社情民意、联系基层和接触民众、参与人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类活动等方面细化责任,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代表约谈的重要内容,作为换届时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作为是否向组织提出推荐任用建议的重要条件。
(四)建立健全培训机制
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如何关系到基层“一府两院”依法行权的合理性,关系到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作用发挥,同时,也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要将代表培训工作放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高度来认识与把握,将人大代表培训与其他公职人员履职培训同等对待,纳入培训计划,从经费、时间、制度等方面给予保障。一是不断更新创新培训内容。加强理论学习,引导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深对党和国家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增强为民行权、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同时注重加强专业水平学习,引导代表强化民主法治观念,养成依法履职的作风,提高代表运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代表培训考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建立学习培训档案。把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纳入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并将代表学习培训与本单位工作考评挂钩,与代表评先评优结合,激发代表参加学习培训的内在动力。三是完善代表履职实践机制。人大代表视察是代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利的一项重要职权,要将培训中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并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为今后的各项专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切实可行的建议打下扎实的基础。(西郊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