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实际承担者。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又重点决定人大工作的水平。只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使其卓有成效地履行职务,是当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我简要谈一下自己关于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点粗浅看法。
一、增强“四种意识”
(一)增强政治意识。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更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人民的重托。如果缺乏政治意识,不能从政治上观察、认识和解决问题,就很难执行好代表职务。人大代表讲政治,核心是要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履行职责,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和决策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并经过努力得到落实。
(二)增强责任意识。人大代表的特殊性,让人大代表的肩上多了一份重任,如果人大代表没有责任或者使命意识,仅仅满足于开开会、举举手、拍拍手、画画圈,必然难以担负起国家主人代表的神圣使命。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的愿望得到充分表达,人民的权力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的智慧得到充分吸取,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努力把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好。
(三)增强职务意识。作为人大代表,不能对代表工作“兼而不职”,本职工作越忙,越是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如果有意或者无意地把代表职务抛在脑后,那就是放弃了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责任。应重视人大会议和活动,一方面通过代表活动进一步联系群众,了解实际;另一方面,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增强代表活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为民执言,为民办事,成为其他代表的榜样
(四)增强自律意识。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群众的重托,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作为人大代表,就必须看重自己的位置,看重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甘于奉献、乐于吃苦,自觉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拥护和支持,才能有凝聚力和感召力,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真正树立人大的形象和权威。
二、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处理好集体行使权力与个人作用发挥的关系,坚持集体行权,珍视并投好自己的每一票,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好职权。
(二)处理好明确权力与履行义务的关系,不以代表名义居高在上,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既要行使职权,又要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既要动嘴反映意见,更要动手办实事。
(三)处理好执行代表职务与个人职业的关系,不以代表身份谋私利,注意把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有意识地结合起来,调整安排好本职工作,先参加代表工作,后补上本职工作,尽量做到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两不误。
(四)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不以是本选区的代表只顾局部利益而不顾全大局,执行职务时既要反映本选区或本单位群众的呼声,又要着眼考虑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三、修炼好“四个心”
(一)修炼默默奉献的平常心。只有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才能科学客观的看待人和事,以清净的心看世界,善良、热情地做人做事。
(二)修炼严谨认真的细致心。做事力争考虑周全、妥善处理每一件事,当好为人民说话的代表,让群众满意。
(三)修炼秉公办事的公正心。办任何事都要出于公心,都要从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做公道正派的人大代表。
(四)修炼终身学习的求知心。要善于抛开日常繁杂事务,静下心来学习,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不断丰富的知识储备中,是自身的智力、人格、情趣等方面得到和谐全面的发展。
总之,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和作风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的重托,完成好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历史使命。(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