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对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和事即将或正在发生的行为进行校正的一种社会活动,它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本任务是在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做实、做好群众的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社会治理的评判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换句话说,把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做好了,社会治理便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推动力。现就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认真履职,发挥为民代言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代表者,由选民依法选举产生,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其代表职务的性质和所处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其在社会治理中不仅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可以大有作为。代表由各方面的选民选举产生,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了解所在群体的情况,通过人大的履职平台充分反映所代表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使党和政府的政策阳光能够照进社会的各个角落,温暖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社会治理因其矛盾的复杂性、动态性,决定了其无规律可循,绝不能闭门造车治理,需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并得到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吸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人大代表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研,掌握群众最真实的想法和需求,掌握矛盾的特点和起源,通过代表履职的渠道,畅通民意的表达,反映真实的社情,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从而为制定完善社会治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和参考。
二、搭建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代表生活在群众中间,履职于权力平台,以其身份和工作的有利条件,沟通连接上下情况,传达宣传相关政策,协调化解社会矛盾,有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社会治理纵横双向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在群众中威信高,有群众的信任基础,在有序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作用。近年来,我镇人大以“人大代表之家”创建作为代表参与社会治时的平台,在镇人大代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知情知政献一计、协调各方办一事、联系选民帮一户、服务企业支一招、招商引资搭一桥。在市人大代表中推行“三个一线工作法”,即:民情一线掌握、民怨一线化解、民心一线凝聚。通过“五个一”活动和“三个一线工作法”的开展,既畅通了民意渠道,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促进发展、增收致富上来,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拓展了良性循环的空间。如市人大代表赵吉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创璟温室材料厂企业落户城东,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40余人。在得胜湖退渔还湖工作中,沈沟、恒刘、西湖村的镇人大代表深入到养殖户家中,认真做好思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整个退渔还湖工作中,没有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三、密切联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代表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动员代表积极参与普法活动,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坚持通过法定程序和正常途径来表达意愿和诉求。引领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形成讲正气、明是非、重品性、讲团结、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如我镇人大代表罗世金,2010年以来,一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在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同时,带领村民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农村软环境建设活动。建成了全市第一个独具特色的农村文艺队——东北村淮剧团,每年到本镇各村和周边乡镇巡回演出200多场次,在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把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融入演艺活动中,把农村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等先进典型事迹编入文艺节目中,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受到教育和启发,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教育村民惩恶扬善,关爱弱势群体;倾听群众意见,修正工作思路。每年底都召开已退位的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本村在外老板能人座谈会,畅谈一年来本村的发展情况,当面答复村民提出的问题,根据村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村组的发展思路。对村民的批评坦然面对,并作为激励村干部为民当好家的履职箴言。为此,东北村党支部多次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罗世金多次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员。2014年,被评选为全市“十佳村党组织书记”。
四、拓宽渠道,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代会,对“一府两院”的报告进行审议,对人事任免进行投票选举,对重大事项决定进行表决,还围绕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出议案和建议。在闭会期间,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对“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可以说人大代表参与的监督活动是全方位、多领域的,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而且也能有效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何提高监督实效,让法治成为人大代表监督的“新常态”。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三点:一是要全新改进监督方式。要改进视察调研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计划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真情实况,每年选择一至两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课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使重大事项审议程序规范化。二是要优化拓宽监督渠道。要强化人大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政务信息通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代表建议承办制度;要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发挥代表监督的主体作用。三是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对常委会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整合,对不适应监督工作的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常委会制度规定的督促和检查,对不执行规定、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具体处理意见,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审议报告未通过,不执行常委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执行不力或效果不好的,常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采取强制性监督手段严肃处理。(作者单位:城东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