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沙沟镇人大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平安创建,在助推依法治镇进程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带头学法普法,筑牢法治信仰
作为一名乡镇人大代表只有在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动上遵守法律。镇人大始终把人大代表带头学法普法作为助推依法治镇的前提,专门编印了包括《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等内容的《沙沟镇人大代表学法汇编》,人大代表人手一册进行自学,同时,每年两次组织代表分三个小组,分别在各自的“人大代表之家”举办法制讲座,集中学习一部法律。通过学习,提高了代表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了代表为民谋事、为民想事,为民服务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同时,也使代表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必须紧紧抓住当前农业、农村、农民牵涉较多的法律知识重点加强学习,筑牢法治信仰,随时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上的帮助。
二、调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工作在基层,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亲和力,他们群众基础好,个人威信高,说话具有影响力和感召力,在人民调解中具有独特的身份优势。镇人大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行人大代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一是构建代表与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人大代表参与的人民调解队伍,把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懂法律、懂政策、讲究职业操守、调解能力强和文化水平高的人大代表吸引到调解队伍中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中有2名人大代表,各村调解委员会不少于1名人大代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原则,强化人大代表预防意识,实行村每月一次定期排查,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代表与人民调解的平台建设。开展“人大代表接访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在村部值班,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接待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初步的办理建议意见;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人大代表定期深入选区,倾听和收取选民意见,既可以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又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三是发挥代表监督人民调解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优势,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矛盾化解的排查、调处、监督落实的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事后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
三、开展信访听证,维护社会稳定。
镇人大主席团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代表在群众中都有较高的威信,因此在调解纠纷中能很好地发挥评事员作用。我们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使人大代表在维护全镇大局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对个别重大信访案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信访听证活动。2014年5月,官河村北阳生产组因部分村民与生产组长发生矛盾,多次到政府上访,反映组长办事不民主、财务不公开、甚至有贪污公款等问题,镇农经站经多方调查认为上访者反映情况不实,需经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仍坚持并扬言越级上访。针对这一情况,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和司法、农经等部门人员,到官河村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先由当事人进行陈述,再由参会代表进行公开辨论,代表们实事求是,不带观点,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信访人的不足,提出妥善解决矛盾的方法,使信访人心服口服,融洽了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4年,我镇被泰州市命名为“依法治镇先进乡镇”。
四、开展结对帮矫,强化教育帮扶。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确立,矫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镇人大根据镇综治办、司法所的需求,结合本镇实际,建立人大代表帮矫自愿者队伍,开展人大代表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结对帮矫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机制,实现了每一矫正对象都有不少于一名人大代表开展帮矫,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提高社区矫正的民众认知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把激发调动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人文关怀,在疏导上下功夫,消除对抗情绪,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几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情况,为平安创建作出了贡献。
(沙沟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