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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3-25 14:59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6月28日上午,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泰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市监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初审报告,听取市法院提出人事任免议案。

在分组审议后,各小组交流汇报审议情况。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规定、决定和审议意见,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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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贯彻落实省委、泰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沙顺喜要求: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提升新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贯彻落实省委、泰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兴化实际、人大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展现新担当,抓好9个乡镇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工作,打造具有兴化特色的实践模式。

要服务发展大局,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作为,多谋发展之计,多建睿智之言,多做务实之功,凸显人大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前,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连、沈德才、常传林、王贵善,党组成员张伟参加会议。

市领导夏爱东、常军、刘玲洁列席会议。

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候选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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