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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3-25 14:56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4月29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国“两会”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讲话;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调查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相关调查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关于起草《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档案和“两述一评一考”工作机制的意见(草案)》的说明;通报“双联”工作三月份“集中走访月”活动督查情况;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人事任职和确认对有关代表采取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说明;听取市法院提出人事任免议案和增补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听取拟任职人员发言。


在分组审议后,各小组交流汇报了审议情况。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规定、决定和审议意见,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票决通过了有关常委会委员辞职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沙顺喜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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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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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顺喜在会上强调

要坚守政治本色,凝聚思想共识。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人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论断和“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的重大判断上来,在新征程上牢牢把握历史主动,确保人大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要增强实干底色,依法履职尽责。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国人代会精神和兴化实际、人大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知行合一中交出人大履职高分答卷。要围绕“在泰州走在前,在全省有影响,各项工作争一流”的目标定位,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相结合,努力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担当,在助力高效能治理上有新作为。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确保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要彰显担当成色,落实重点任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要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身处疫情防控、保障发展第一线的优势,立足岗位、担当尽责,当好桥梁纽带,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凝聚合力,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连、沈德才、常传林、王贵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杭爱兵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爱东、市政协副主席刘玲洁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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