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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1-01-27 16:21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副市长牛世杰,市政协副主席刘玲洁,市监委副主任李文赋,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红成,市政府办、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委、开发区、戴南镇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成员、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千垛镇人大主席,竹泓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7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兴化市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及特殊转移支付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0名“一府一委两院”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6名泰州市人大代表书面述职;听取了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3个专项工作报告和10名履职报告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兴化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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