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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1-01-27 16:20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副市长刘汉梅,市政协副主席吴海盈,市监委副主任李文赋,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居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军,市政府办、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教育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成员,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新垛镇、海南镇、大邹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8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初审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9名“一府一委两院”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6名泰州市人大代表书面述职;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4个专项工作报告和9名履职报告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兴化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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