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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4-06-24 16:03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3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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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副市长戚鹏关于我市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相关调查报告。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党组成员,各委办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

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是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涉企行政合规指导体系建设,出台《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成立“1+4”行政合规指导服务中心,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行涉案企业合规告知承诺制,用好行政执法领域涉企免罚轻罚三张清单,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升行政执法效果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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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平等自愿、稳妥推进、协同联动的原则,以更高站位抓好组织推进、更大力度推进合规指导、更优服务促进企业合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着力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形成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兴化特色”,以合规建设“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大变革”。

要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提升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质效。加强系统性、全过程的涉企行政合规指导,事前通过编制合规指导清单、开展合规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合规治理等措施,让企业认识违法风险点,提前做好风险防范。事中通过对涉案企业依法实施免罚轻罚、合理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执法尺度和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事后通过加强涉案企业跟踪整改、指导企业重塑信用以及探索开展合规体系评估等方式,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要完善配套措施,持续加大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要素供给。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监督管理、协调衔接、队伍保障及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的政策和法律研究,明确要素适用范围和适用规则,拓展工作范畴和领域。实体化运行涉企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强化外脑建设,必要时由市级层面成立涉企行政指导专家组。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联合会商、共同担责,加强沟通协作、注重创新实践,推动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纵深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德才、王贵善、顾晓斌,党组成员杭爱兵、马红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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