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出席会议。卞正祥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法院院长宋亚平《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王志华副主任所作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规范量刑工作,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基本做到了量刑依据准确,量刑过程公开,量刑结果公正,规范量刑工作改革初见成效。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媒介大力宣传规范量刑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做好《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宣传和解答释疑工作;强化宣传规范量刑的典型案例,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规范量刑工作,为深入推进规范量刑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司法机关联动,进一步形成规范量刑工作合力。
市人民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规范量刑联动工作机制。在具体刑事审判业务中,要结合我市刑事案件发案的阶段性特点,科学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入室盗窃、交通肇事逃逸等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加大判罚力度,充分发挥规范量刑工作的打击、震慑和教育作用。政法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法院规范量刑工作,尤其是市人民检察院要在积极支持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同时,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公安机关要在侦查中注重量刑证据的全面收集,要坚持政法各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不断推进规范量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规范量刑实践,进一步完善规范量刑指导规则。
市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量刑改革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以刑事案件规范量刑审判实践为基础,努力探索、研究规范量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强化法定刑、基准刑、量刑情节等内在关系的研究,要强化刑事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关系的探索,为进一步修订完善量刑指导规则,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准确把握个罪定性,规范设定量刑基准,收缩法定刑幅度,细化量刑档次和标准,减少量刑弹性,杜绝“同罪异罚”,努力做到“同罪同判,同罪同罚”。要处理好规范性与自由裁量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防止量刑机械化。
四、重视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审判能力。
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抓好审判队伍政治、业务学习和为民执法的宗旨教育,坚持常抓不懈。努力提升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审判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业务精通、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为进一步推进规范量刑工作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