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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兴开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6-07-02 18:55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次

7月2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力带队来兴开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明刚、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副主任张大军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兴化市第一中学,实地考察校园育人环境、心理教育阵地、应急防护设施,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思想引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防治、家校社协同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调研组指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是一项基础性民生工程,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加快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紧盯学生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丰富工作载体、细化落实举措、凝聚共治合力,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为广大青少年茁壮成长筑牢安全屏障,营造平安向上、阳光向好的育人环境。同时,将认真吸纳兴化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与意见建议,把基层鲜活做法充实到立法修订草案当中,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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