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沙顺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建议方案,决定会议于4月底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部分泰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关于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第三十三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的建议方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4月份工作小结和5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并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随后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精神。两名同志交流了读书学习心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贵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林建祥、张大军、张冬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顾晓斌、马红祥、孙健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翁光明,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