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沙顺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方案,决定会议于4月底召开,建议议程为:传达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对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票决2023年市政府重大投资跟踪监督项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部分泰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了市法院、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有关初步审查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关于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还传达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张余松主任来兴调研精神;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开展泰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测评工作建议方案和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民意采集点建议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马元连、沈德才、常传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贵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杭爱兵参加会议。
市法院院长钱惠彬,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红成,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