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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视察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23-05-29 10:23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5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连、沈德才、常传林、王贵善,党组成员杭爱兵参加视察,副市长陈林陪同视察。

代表们实地察看了兴化社会福利院(金泰阳康养中心)、滨河阳光小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临城街道中心敬老院、戴南镇茅山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周庄镇周北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现场,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就当前养老体系建设进行了评议发言,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各项养老保障政策,在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开展敬老活动和老年文体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沙顺喜指出,

要坚持规划引领,加大服务供给。老年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事业,不能简单等同于老年产业,更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化。要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补充”为原则,科学预判兴化未来五年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编制全市区域养老服务设施(机构)专项规划,通过部门联动、政策集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分步推进实施,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泰州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要强化政策落实,完善监管评价。要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要统筹协调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确保我市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用房及时移交主管部门,保障养老服务用途。要加大对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政策支持,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和评价机制,建立可量化的服务评价标准和奖惩体系。

要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养老环境。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政府要及时调整养老服务资金额度,确保按时拨付。要发挥好政府资金、政策引导作用,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养老事业,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各界共同关心、关注社会养老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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