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落实落地,4月30日,兴化市人大组织召开了《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部署会议,对两部《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作了简要说明,并从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加强对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昭阳街道人大工委、大垛镇人大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