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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3-26 08:22 浏览次数:

 3月25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设的相关指导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讨论确定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常传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机构设置的重要内容,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常传林强调,要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强化社会建设领域的调研、监督和代表联系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定职权。要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业务学习,广泛凝聚工作合力,树立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履行社会建设委员会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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