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兴政规﹝2019﹞1号)进行备案审查。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的文件起草说明,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说明。

委员们认为,这份文件的制定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对于与时俱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诸多现实问题提出了系统的方案,有利于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大家还就厘清物业管理企业职责、增强广大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健全业主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希望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抓好文件的落实落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会议原则同意通过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2019年第九期地方人大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翟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社区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而物业管理则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继续开展好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把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加以吸收采纳,进一步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办法》经批准公布后,各相关部门要凝聚工作合力,抓好宣传和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维 护规范性文件的尊严和权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地方人大法制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需要各位组成人员有丰富和精湛的政治、经济、法律等业务知识,大家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重视学习,经常抽出时间充电,为履职行权打好基础,进一步发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