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5月31日上午,泰州市人大立法调研组一行在邹祥凤副主任的带领下,来我市开展《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征求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我市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昭阳街道、大垛镇负责人,以及部分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主分别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就如何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完善条例文本作了有针对性的发言。调研组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作了详细记录。

邹祥凤副主任对与会同志的发言质量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大家思想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所提建议意见如执法主体责任的明确、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范围界定等,都很有启发性和可操作性,调研组将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带回去逐字逐句逐条的商讨、研究,并合理、正确地加以消化吸收,以促进《条例(草案)》更加科学严谨规范,为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融入扬子江城市群起到较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