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市人大召开全市《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从3月份至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
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旨在督促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施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深化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脱贫致富、扶贫济困的强大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检查内容包括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情况,脱贫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情况,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精准识别、精准脱贫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责任情况,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扶贫开发重点区域脱贫攻坚情况,金融扶贫情况等,共分为准备工作、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审议交流、整改推进等五个阶段,并采取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和走访了解、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必然要求,是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决胜仗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有力保障。他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此次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准确把握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原则,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步骤,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完成。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好执法检查,注重统筹协调、监督实效和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此次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确保执法检查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为服务和保障全市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副市长刘汉梅汇报全市贯彻实施《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自省《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条例》宣传发动,紧扣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重点围绕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两大目标任务,着力完善“三级联动、四位一体”帮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下一步将围绕脱贫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帮扶责任、扶持经济薄弱村、帮扶低收入农户和抓实脱贫成效。
会议还对《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作了解读和业务辅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传林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年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