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宣传工作,推进《条例》贯彻落实,11月19日下午,市人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条例》宣传工作部署会议。
《条例》由泰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批准,2018年9月29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工委王开忠副主任领学了《条例》文本,财经(预算)工委钱建忠主任作了关于《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说明,并向与会人员解读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云峰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