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17年乡镇(街道)人大工作,部署安排2018年镇街人大工作和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云峰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志方部署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她指出,与会的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执行职务的能力;依法执行职务,积极主动地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基层,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就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提出要突出重点、围绕主题,确保活动实效,强调各代表小组组长要切实履行好组长职责。就镇街人大工作,提出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着重从规范召开乡镇人代会、积极履行人大主席团职责、完善代表活动的载体建设、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加强镇街人大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作了具体工作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指出,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作用,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大要认真总结过去,准确把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现状;要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切实规范工作运行,充分激发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活力。他强调,各乡镇(街道)人大要牢固树立“兴化发展、人大有责”的观念,始终围绕市委决策,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效,做到人大工作有为有位、有力有度、有声有色。同时,他要求要明确职责,精心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年、常传林分别宣读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优秀人大代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的决定。
会上,有关乡镇人大主席、代表小组组长、优秀人大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办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人大秘书,兴化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泰州市人大代表小组正副组长,受表彰的优秀兴化市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领衔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