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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8-08-31 11:05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8月3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注重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整合法律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挥系统”,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阵地”,构建村(社区)级司法行政服务“前沿哨所”,创建“百日维薪”维权服务、“法润民生微信群”民生服务等品牌,注重远程视频亲情帮教。全市建有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有村(社区)建有司法行政服务所,不断健全完善“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市将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增进服务广度和深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实效。

  在听取市政府副市长朱学林关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工委主任王志华所作相关调研报告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建议要研究和确定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库,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要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老百姓看得见、想得起、用得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主持会议。他对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务实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要求加强阵地建设,解决有地方办事的问题,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确保惠民项目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服务;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通过扩大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拓宽法律惠民途径,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要加强投入保障,尤其是在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方面,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如何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考核机制上作深入研究,解决按规矩办事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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