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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6-06-30 07:47 浏览次数:

    6月29日上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相关事项;通过相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黄红旗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决定接受李卫国同志辞去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表决通过了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文荣提出的副市长任职议案以及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代理市长任职议案,决定任命黄红旗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新当选的副市长、代理市长黄红旗向宪法宣誓。黄红旗表示,将唱响加快发展的“好汉歌”,谱写“板桥道情”的民生曲,做好依法行政的带头人,绷紧勤政廉政的自律弦,实实在在做兴化人,地地道道讲兴化话,勤勤恳恳为兴化人民服务,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紧融入兴化、服务兴化,把发展兴化经济、造福兴化百姓的责任时刻装在心里,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卞正祥主持会议。

  市领导翟云峰、邹祥龙、王小跃、刘云山参加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刘汉梅、市政协副主席常传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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