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省政府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草案)》,为了使条例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12月8日,省人大法制工委来到兴化进行调研座谈。
兴化市法制办、编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林牧业局、水产局、农机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农技人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参会人员围绕农技推广原则、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技推广保障措施等方面,立足基层情况和工作实际积极发表建议意见。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表示,兴化农业面积大,农业基础较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扎实,与会人员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高、针对性强,对完善实施办法具有较高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