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动态
 
林湖乡开展第二季度人大代表活动
发布日期:2016-07-04 07:58 浏览次数:

  20167月2上午9时,林湖乡人大在乡党委会议室组织开展了由林湖乡市人大代表、全体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参加的第二季度人大活动。主要议程有五项:一是听取乡司法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听取乡农经站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汇报;三是对两个汇报进行评议;四是学习泰州市委、市人大党组2份文件;五是布置人大工作。

    乡司法所所长张茂海就全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情况从4个方面作了汇报。一是建立工作队伍,构建基本组织体系;二是围绕工作中心,确保推进重点事项;三是制定框架制度,形成主体工作机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从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向上争取工作经费等方面作了表态。

    乡农经站站长陆步驰从合并村并帐核算正常运转情况、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情况等方面介绍了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在谈到存在的主要问题时,他从村对公益事业建设存在重招标轻管理现象、村支书与管区负责人关系不协调现象等7个方面作了说明,并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5个方面作了分析。最后,他对12个行政村当前财务整改情况作了通报,指出各村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乡出台的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处理事务,这也是保护我们村干部的一种手段。

    在评议中,大家认为,乡司法工作要加强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司法职能。对安置帮教等特殊人群要真管、严管,为他们搞好服务的同时,让他们心存敬畏之心。要有政策倾斜措施,在人、财、物上要充分保障,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乡村级财务管理要从源头上来治本,做到“真、实、严”,在建帐管理中,要做好“人、事、权”的分开,要实施问责监督,抓好廉政教育。

    乡人大副主席赵庆东领学了泰州市委【2016】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和泰州市人大党组【2016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基层人大来说,这是两份纲领性的文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乡人大主席陈建祥主持活动并在结束前对乡人大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布置:一是筹备召开林湖乡人大十八届七次人代会;二是按照市委、市人大的要求,设立林湖乡人大办公室,使乡人大各项工作运转更加规范;三是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四是超前谋划,做好换届选举的筹备和精心实施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刘友高、乡纪委书记龚坚列席会议。

上一篇: 大垛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
下一篇: 沈伦镇人大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