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高纪明来我市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
上午,高主任一行在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卞正祥、副主任刘云山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沙沟水环境保护、中堡大纵湖退渔还湖工程。
在下午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高主任听取了代表对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的水环境保护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和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市经信委(市信用办)主任汇报了我市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在推进信用体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针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
调研组对近年来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兴化是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个试点县市之一,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到位、软硬件保障到位、宣传到位、效果明显,为建设“诚信江苏”、“诚信泰州”积累了丰富的先行先试经验。
调研组希望,兴化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把社会信用体系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知信用、守信用意识;进一步加快信息资源和信用产品应用,努力把兴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从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营造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态补偿、损害担责的水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活动现场,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高纪明指出,兴化水域面积大、水产养殖多、水上运输量大,兴化市人大要广泛征求意见,使《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法院要收集《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以诚信建设为准则,将着力点放在惩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