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审议和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接受沈永平辞去泰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说明,并以按表决器的形式,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永平辞去泰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联组审议,对免职事项作了票决。
在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拟任职发言》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有关人员任职作了票决。根据表决票结果,赞成票数均超过应到会组成人员的半数。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汉梅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刘秀武同志为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李玉东同志为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命黄满盛同志为兴化市民政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卞正祥向四名任职人员颁发了任职证书,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领导翟云峰、邹祥龙、王小跃、刘云山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