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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5-04-29 08:25 浏览次数:

    4月2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为农服务工作三年方案情况的汇报、关于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说明,通过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副市长刘文荣代表市政府作关于贯彻实施为农服务工作三年方案情况的汇报。2014年是泰州市为农服务三年方案落实的第一年,我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55.87亿元,增长5.4%;农业增加值92.54亿元,可比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58元,同比增加1378元,增长10.7%。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做足土地文章、发挥市场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好为农服务工作三年方案。

  副市长余建年代表市政府作关于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一法一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及配套、落实、执法四个环节的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已连续13年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实施“一法一条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会议分组审议了两项汇报。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为农服务工作三年方案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跟踪督查,扎实抓好年度计划任务的组织实施,实现了为农服务三年方案落实工作的良好开局。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为农服务创新,切实实施好方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促进落实安全生产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水平,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稳定好转态势。会议建议市政府加强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基础基层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会议投票通过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华代表市政府提出的人事任职议案,决定任命樊兴山为市政府副市长。会议投票通过了市法院提出的人事任职议案。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晓声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卞正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旭东、王小跃、刘云山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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