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说明。
在充分审议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推举报告人。会议决定:兴化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4日至27日在兴化城召开。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说明、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编办关于我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讨论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并就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旭东、王小跃、刘云山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市政协副主席常传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