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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1-10-10 14:42 浏览次数:

10月9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调整为民办实事和重点项目(工程)部分计划目标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并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主线,建立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群众有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会议希望,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管控力度,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继续提高公安机关、队伍保障水平。

    会议决定:撤销盛卫东兴化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任命曹伯高同志为兴化市教育局局长;任命蒋林同志为兴化市财政局局长;免去邹祥龙同志兴化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化市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和重点项目(工程)计划调整的决议》、《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化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参加会议。

    市领导徐立华、赵旭东、陈浩、杨宝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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