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情况暨“六五”普法规划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说明以及设立市和34个乡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并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会议认为,2006年至2010年,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并顺利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社会依法治理水平逐步提高,促进了我市的稳定和谐发展。会议希望在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时,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合力,大力开展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加强阵地建设,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及设立市和34个乡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泰州市人大代表的议案,陆晓声同志被补选为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会议决定:任命王志华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董正炎同志为兴化市监察局局长;任命张建华同志为兴化市民政局局长;免去顾荣同志兴化市监察局局长职务;免去华荣辉同志兴化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参加会议。市领导徐立华、赵旭东、杨宝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