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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0-06-01 14:41 浏览次数:



5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副市长梅建成汇报了相关情况。围绕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积极组织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了规划编制,引领城乡建设;继续严格规划审批,做到规范透明,进一步完善了规划审批机制、提高了规划审批效能,全力打造阳光规划;不断强化了规划管理,实现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了对广场、绿地、停车场和环卫设施的规划管理,强化了规划批后管理,开展专项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

    主任会议认为,审议意见提出以来,政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执行有力,意见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会议建议,进一步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高相关人员执行《城乡规划法》的意识。制定规划要力求全覆盖,要有前瞻性。对于相关的遗留问题,要依法妥善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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