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 隽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赵 健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卫强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