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方捷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孙玲玲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