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
根据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刘金鹏同志为兴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周国飞同志为兴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