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孙 健同志辞去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