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同志提议,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胡云慧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玮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余仁祥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