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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接受周海霞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04-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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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海霞同志辞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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