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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2-09 09:48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吉天鹏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准确把握“两个机关”职能定位,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实现“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目标,奋力创造兴化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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