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2-07 10:12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19年10月23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上旬在兴化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兴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兴化市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和批准兴化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化市2020年市级预算;4、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化长江引水工程建设”和“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两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5、审议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书面),票决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6、听取和审议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8、听取和审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9、审议兴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10、选举及其他。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25日

上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及省转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调整方案...
下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兴化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