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237件,其中:议案2件。根据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各代表小组民主推荐,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决定对陈永根等7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的议案”等20件优秀议案和建议予以表彰。
希望各位代表主动学习先进,认真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更多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积极建言献策。
附件:兴化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篇目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3日
附件
兴化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篇目
(20篇)
陈永根等7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的议案”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戴窑镇党委书记)
杭爱兵等6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兴化158万人民饮用长江水工程的议案”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戴南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周大元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千垛镇党委副书记,正乡职)
王志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陈长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罗国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千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吉红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住院医疗报销比例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戴南镇北孙村党支部书记)
金厚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抑制我市商品房价过快上涨措施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茅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劳服所所长、茅山西村党总支书记)
房 俊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特色园区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荻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仇党玉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兴化全域旅游工作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永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垛田’地貌永久性保护实施意见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发改委副主任、服务业局局长)
刘庄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支持戴南镇实施集中熔炼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昌兵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村内危房及闲置宅基地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永丰镇徐扬村党支部书记)
金红专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有效途径之一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沙沟镇周奋中心校校长)
黄易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兴化市非遗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竹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葛同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昭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 晋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房规范管理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昭阳街道五岳社区党委书记)
邹中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小区屋顶维修质量监督的建议”
(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中国文学之城,放大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文联副主席)
张大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创建生态经济示范区大背景下应更加注重提升招商项目质量、建设更高质量的经济质态的建议”
(领衔代表工作单位、职务:兴化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