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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件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17 16:39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18427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件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报告中对关于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的议案关于加快实施兴化158万人民饮用长江水工程的议案的处理意见建议,决定将这两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并在10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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