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兴化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目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17 16:56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18年10月30日兴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余大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兴化市201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目标调整建议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兴化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目标调整方案

上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兴化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下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