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蒋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兴化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调整兴化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57727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67426万元。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