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兴化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
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2年10月16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蒋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兴化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调整兴化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5914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37379万元。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