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盛卫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兴化市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兴化市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32932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228928万元。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10月28日